![]() 日志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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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午下班刚到家,老伴泪汪汪地说:狗没了。细问怎么回事,因为语言表达困难,她指着窗户外面的巷子。我跑去一看,地下一滴滴紫色血迹依稀,却不见了狗的踪影。
再问看大门的老邸的老伴,说是昨晚公寓楼上一个上晚自习回来奔跑的孩子,脚跟被狗咬了,孩子的母亲早上问罪,老邸一气之下,自己不忍心,就找来外面打狗的,一棍捶在狗头上,都没来得及哼一声,就结束了狗命。 缓过神来,想起来这条狗的多舛命运。 一年前,老邸不知从哪里逮来了这条小公狗,浅灰色,刚刚断奶,连续三天晚上,在窗户对面无人居住的巷子里独自哇哇叫唤,直到叫累了才罢休。慢慢的熟悉了环境,熟悉了周围的人们,这个大杂院就是它的家了。 ![]() 小狗渐渐长大,招人喜爱自不必说,但到底没有名字。五个月大小的时候,第一次厄运降临。小狗不知吃了什么东西中毒了,连续一周不吃,渐渐消瘦,也不机灵活蹦乱跳了。老邸让兽医开了些药,救回了奄奄一息的它。第二次厄运在十个月大小的时候,因为长大,狗性显现,夜晚经常能听到它的叫声,惊扰了公寓楼内夜晚失眠的人们,大家伙研究要把它赶走。老邸极不情愿的把它送给了人家。可几天后,人们又在大杂院里看见了它。 这次厄运的降临是在劫难逃。 其一,这狗儿是性情中狗,率性率情本能,它只顾真性情,不谙人情世故。抑或太年轻稚嫩,对人毫无提防,不知混世凶险,据说打狗棍落下的刹那间,还在摇着尾巴承欢。 其二,这狗儿只顾看家护院,忠于职守,不知道得过且过,敷衍塞责,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责任心太强,使命感太强。 ![]() 其三,这狗儿咬错了对象。倘若狗咬狗,即使鲜血淋漓也是无碍;可是狗咬人,咬了高高在上的人,大不敬,必定罪不可赦。 其四,这狗儿出身低微。倘若是不吠自威的大狼狗,人见人畏;倘若是娇媚温顺的宠物狗,人见人爱。偏偏它都不是,一只普普通通的笨狗,既不是官二代,也不是富二代,没有背景又不识时务,被人遗弃或乱棒打死的下场就不足为奇了。 狗就是狗,狗不咬人就不是狗了。 人就是人,人若咬人也就是狗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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